第四百四十一章 传送神器?(第1页)
"大哥好眼光,我确实得到了生死之气。"叶 残朗声道,接着大致说了自己的遭遇,同时说了自己的瞳术,不得不说,这个瞳术可是让叶凡和叶鬼都眼馋的很,叶残自然得意无比,也就兄弟三人的时候,他们才会毫不顾忌的放开心扉。" 这水晶我也不知道有什么,大哥,你看看。"叶 残将那不知名的水晶递给叶凡,叶凡接过之后,没有微微一皱:"这水晶我也不曾见到过,先放我这里,我研究一下。"" 嗯,对了三弟,剑陵乃是帝林五大奇地之一,传承应该很强吧。" 叶残闻言点了点头,接着看向叶鬼道。 叶鬼闻言直接催动元力,叶凡叶残见状当即细细观察起来。" 咦,这元力之中,竟然有剑道之力。"叶 凡惊讶道,不得不说,这个世界很大,无奇不有,叶凡虽然见识非人,却也并非什么都知道,至少元力之中蕴含剑道之力这种事还是让他有些不明白。" 还真是什么都瞒不过大哥,我的丹田跟二哥一样恢复了,成就了剑丹,我的元力之中皆带有剑道之力,但凡剑道武技,我的修行速度会非常可怕,另外,我的剑心也得到了加强,全力以赴之下,即便是超凡九重,我也能一战。" 叶鬼难得露出一丝笑容道,"另外我还修行了一门圣级剑技,只有开启剑心才能使用的剑技,名为诛仙一剑。"" 诛仙一剑" 叶凡闻言不由愣住,接着发出一声惊呼:"莫非是上古圣贤赵通天的成名武技" "这我不清楚,说来也奇怪,这诛仙一剑必须要激发剑心才能使用,而剑心乃是我在百圣战场之中获得,这两者竟然也有联系。" 叶鬼有些迷惑道。 "这剑陵很可能就是赵通天的传承,而百圣战场之中赋予你剑心的人应该是赵通天的后人,三弟的气运很好,一般人可遇不到这等好事,这可惜此剑需要用剑心,否则我倒也可以修行一番。" 叶凡闻言笑道,"二弟有生死眼,生死丹,三弟有剑心,剑丹,而我这次也机缘巧合下恢复了丹田,哈哈,如此一来,到了中灵境,至少不会因为废品资质被那些学府刷下来了。"说 道这里,叶凡简单的把自己的遭遇说了一遍,说到青龙变的时候,叶凡想到了梦舞,微微叹气,接着说道他手刃了杨邵帝,叶残和叶鬼当即有些激动。 三人聊了不少,互相交流了一些武法心得之后,叶凡便开始研究叶残交给他的神秘晶体。去 苦行谷倒是不用太急,这苦行谷外面有着浓郁到极致的雾气,雾气之中,具有恐怖的雾兽,这种雾兽能够隐匿的藏在雾中,一个不小心,就会被它偷袭斩杀。雾 越浓,它们的实力越强,隐匿性越好,可以说,在雾浓的时候进入苦行谷,完全就是找死。况 且这种雾还拥有这可怕毒性,能够吸收元力,一旦进入此地,若是没有特殊的手段,恐怕还没有到万年苦海就会力竭,接着被毒雾毒死。 不过同样,苦行谷并非是绝地,这些雾每逢三星连月之日,都会变得稀薄无比,而现在距离三星连月之日,还有七天,所以叶凡不急。握 着手中的水晶,无论是元力还是神魂,皆没有办法进入水晶内部,不过此物能够和那生死奇物放在一起,必然极为珍贵。还 有上方的道韵,有一种特殊的奥义,神秘而珍贵。几 乎用遍了所有方法,但是这神秘晶体就是水米不进,甚至叶凡沟通了天帝图录,此物依旧没有任何反应,当然,天帝图录也没有反应,显然天帝图录也不愿意搭理它。叶 凡有点头疼,若是连他都没有办法,那叶残和叶鬼就更没有办法了,突兀的,叶凡想到了太初化物诀。 接着心中微微一动,一种强烈的直觉影响着叶凡,好像太初化物诀绝对可以。 想到便做,叶凡身上的道韵开始慢慢改变,接着,一种玄奥散发,他的道韵竟然开始与晶体变成一致。 直到完全一致之后,叶凡再次输入元力,让他没有想到的却是这次竟然没有任何阻拦,神秘晶体仿佛把它当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一样,很快,太初化物诀开始以诡异的方式运转,接着,他仿佛拥有了神秘晶体的使用权。这 ……作 弊器叶 凡有些无奈的暗道,自从遇到天帝图录之后,他真正明白了什么是作弊器。 而太初化物诀更是刷新了他对作弊器的价值观,只要改变自己的道韵,他能够获得任何天地灵物的认可。 这是何等可怕的能力要知道,这世界的宝贝很多,但是越是贵重的东西,越有灵性,比如认主,比如自我封印等等。 很多人得到了宝贝,却根本用不了,或者得到了宝贝,却带不走,只能眼睁睁的擦肩而过,这是何等的无奈,但是拥有太初化物诀的叶凡显然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顾及。 原本以为是个鸡肋功法,没想到一下子生猛到这种程度,也是,帝陵传承怎么会比其他的传承还弱。也 不知道帝陵的主人到底是谁,此人跟天帝图录之间仿佛有着特殊的关系,天帝图录,天帝,天帝,嘶,那墓里的人不会是天帝本人吧摇 了摇头,叶凡甩开杂念,将心神放在白色晶体之上,很快,他便知道了白色晶体的具体作用。灵 罡道髓!! 此物的作用只有一个,进化灵罡天赋!!叶 凡有些口干舌燥,这绝对是了不得的至宝,可以说,对任何人都有用,灵罡天赋的进化,并非是提高灵罡天赋的品阶,而是增强灵罡天赋的能力。比 如叶凡的五行灵罡,若是进化,他很可能拥有除了五行之外,雷电,阴阳等属性的力量。而 叶残的命运轮盘进化,很可能让他的增幅能力从一到十倍变成五到十倍,或者五到十五倍以及更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