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四个疑点(第3页)
不是每天都记,但至少一星期写一篇。傅琛翻到最后,时间是在三天前。
少女怀着对美好生活的期待,准备走入婚姻。
这些内容都很正常,唯一不正常的是字体、笔迹。虽然工整,但远远比不上昨天晚上刘美兰填表格之时的娟秀好看。
字,可不是一天就能练成的。
更何况刘美兰这篇日记之后,就没有碰过笔,怎么可能练出这么好看的字?
傅琛把刘美兰的日记和字典装在包里,又在窝棚里检查一圈,那些破旧打补丁的衣服,并没有找到可疑的地方。
吴大姐又问刘母一些有关刘美兰身上的一些细节,之后又去了孙家。
孙健友和孙建安已经被拘留,孙父和孙母正在家里愁眉苦脸。
看到吴大姐带人过来,孙母赶紧哀求,绿豆王八眼,滴溜溜转,“吴公安,你赶紧把我儿子放了吧?我儿子是被冤枉的。都是误会!误会!”
吴大姐皱眉,“是不是冤枉,法官会判决。刘美兰的东西在哪?”
孙母一听这话,声音陡然拔高,“刘家那么穷酸,女儿是赔钱货,怎么可能给女儿陪嫁?就两个红木箱子,里面的几身新衣服,还是我家给买的!”
到了所谓的“新房”检查,果然跟孙母说的差不多,傅琛没有找到任何线索。
那些衣服也被孙母藏起来,不让带走。
傅琛仔细观察,目光落在那个还没修好的窗户上,以及周围的摆设。
“新房”里,有床。
床头的桌子上摆放着热水瓶,床尾有衣柜,门口有个脸盆架。
慌乱之下,刘美兰用床头的台灯砸了孙健友,找不到趁手的武器,逃跑的确是一个明智的举动。
从孙家出来,吴大姐好奇地问:“傅琛,你发现了什么?”
傅琛沉思片刻,然后慎重回答:“有点发现,但保密,不能说。另外,刘美兰就住在派出所附近姓王的老人家里,还要麻烦吴姐帮忙盯着。如果刘美兰有异常的举动,还请立即告诉我!”